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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登记
事项编码:62062100000001393286X0XK00002005
办理部门
县工商局
办理地点

甘肃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政务大厅工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
0935-4121655
投诉电话
0935-4122322、09354121655
事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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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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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分公司变更登记
申办主体
法人,其他组织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受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下载:[空白表格]  [示例表格]

纸质材料 A4纸

必要

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

必要

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

必要

表格下载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四十八条: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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