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县工商局
办理地点
甘肃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政务大厅工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
0935-4121655
投诉电话
0935-4122322、0935412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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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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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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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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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16号公布实施;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二十条第一款: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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