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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事项编码:6206210000000153223790XK00006000
办理部门
县公安局
办理地点
民勤县三雷镇西大街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
0935-4122651
投诉电话
0935-412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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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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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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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具有旅馆所在地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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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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