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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事项编码:62062100000001393286X0XK00007000
办理部门
民勤县工商局
办理地点

甘肃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政务大厅工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
0935-4121655
投诉电话
0935-4122322、09354121655
事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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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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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办主体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受理条件

符合形式的,当场办结;不符合形式的当场提出办理需要的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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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 A4纸

必要

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身份证明或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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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48号修订)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实施;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条:“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628号令修改)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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