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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井更新或新井打井审批
事项编码:6206210000000139332050QT00002000
办理部门
县水务局
办理地点

民勤县政务大厅三楼水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
0935-4122082
投诉电话
0935-5816606
事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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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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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旧井更新或新井打井审批
申办主体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上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2、乡镇申报文件;

3、凿井许可证;

4、申请书;

5、取水许可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六份

非必要

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石羊河流域机井更新申请表(旧井更新)

原件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六份

非必要

取水许可证原件(旧井更新)

原件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六份

非必要

必要性的审批文件和说明文件。

原件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六份

非必要

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新井打井审批);

原件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六份

非必要

所在地镇政府申报文件(旧井更新);

下载:[空白表格]  [示例表格]

原件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六份

非必要

石羊河流域管理局监制的取水许可申请表(新井打井审批);

原件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六份

非必要

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新井打井审批);

原件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六份

非必要

表格下载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

《甘肃省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经2014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第十八条:第二款申请新打机井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申请旧井更新的,可由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报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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